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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建請市府重視資安問題,儘速強化市府數位資安防護能力,守護全體市民資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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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
- 建請市府重視資安問題,儘速強化市府數位資安防護能力,守護全體市民資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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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府就「重視資安問题,盡速強化市府數位資安防護能力,守護全體市民資訊安全」案,敬答覆如下:
1、本府及所屬機關資通設備、軟體及服務,有關陸資產品部份皆已於110年底盤點,並回報依行政院政策已完成汰換作業,產品及軟體自公務環境移除(748件)。
2、本府110年12月14日函文本府各機關資通設備、軟體採購,依本府「資訊系統委外資安契約規範條款」納入委外契約辦理,明訂:得標廠商提供之軟、硬體系統或設備需依行政院「各機關對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限制使用原則」要求事項辦理。
3、另本府亦於111年8月19日函文請本府各機關強化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加強物聯網(電子看板)資安防護,於111年9月2日前完成設備檢查表之填報,並於9月14日至15日優先稽核及輔導重點機關強化資通設備資安管理之落實情形。
4、配合行政院網路攻防演練,並辦理本府紅藍隊攻防演練,以強化市府資安人才應變能力。
5、結合推動民眾上網等課程,將惡意假消息散佈案例融入訓練教材,強化民眾認知作戰及媒體識讀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