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15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王峻潭 
連署人
賴惠員、陳進益、林志聰 
案由
建請經發局積極向玉井工商爭取撥用,玉井區玉中段662號面積812平方公尺,目前向國有財產局承租之學校畸零地,並整修成專屬簡易停車場,方能有效紓緩交通阻塞壓力。 
說明
玉井公有零售市場的中正路出入口<郵局前>為玉井市區交通流量最大、最頻繁的交叉口,不僅為菜市場與青果市場共用的主要出入口,更是玉井國小家長接送與興南客運必經之唯一主幹道,平日人、車擠的水洩不通且經常發生交通意外小事故,為能有效帶動地方發展與加快交叉口的交通流量,建請經發局積極依<各級政府機關互相撥用公有不動產之有償與無償劃分原則>向國有財產局申辦,撥用並整修成菜市場之專屬簡易停車場。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2/12/0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2/12/14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10011316號 
執行情形

依臺南市政府101年11月29日府經場一字第1011007290號函 一、依據 貴席第一屆第四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建設委員會編號15事項辦理。 二、本府已於101年11月19日邀集國產局臺南分處、玉井區公所、國立玉井高級工商職業學校、玉井國小、玉田里辦公處、玉井里辦公處、玉井商圈理事長、玉井商圈總幹事、玉井區社區發展協會、玉井太子廟等單位現地會勘,玉井區玉中段662號之管理單位為國立玉井高級工商職業學校,該校於會勘中表示該地號土地學校已規劃他用,會勘結論仍請該校考慮玉井整體商圈發展,再研議能否提供作為簡易停車場使用。 三、本案本府將另尋其他可供停車使用之土地,以利規劃運用。

依臺南市政府101年12月22日府經場一字第1011066685號函 一、依據 貴會101年12月14日南議建設字第1010011316號函辦理。 二、查本府業於101年11月29日以府經場一字第1011007290號函答覆在案﹝副本諒達﹞,本案因案地管理機關﹝玉井工商﹞已另規劃他用,本府將另尋覓其他合宜之地作停車規劃。

1.業已於101年11月19日邀集國產局臺南分處、玉井區公所、國立玉井高級工商職業學校、玉井國小、玉田里辦公處、玉井里辦公處、玉井商圈理事長、玉井商圈總幹事、玉井區社區發展協會、玉井太子廟等單位現地會勘,玉井區玉中段662號之管理單位為國立玉井高級工商職業學校,該校於會勘中表示該地號土地學校已規劃他用,會勘結論仍請該校考慮玉井整體商圈發展,再研議能否提供作為簡易停車場使用。 2.本案經另尋其他可供停車使用之土地,惟目前尚無適宜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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