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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 林志展、陳皇宇、郭鴻儀、黄肇輝、周嘉韋、蔡麗青、陳秋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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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建請市府編列經費補助孕婦及嬰幼兒施打RSV疫苗,透過預防接種以減少感染風險,確保市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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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市府編列經費補助孕婦及婴幼兒施打RSV疫苗,透過預防接種以減少感染風險,確保市民健康」案,敬答覆如下:
一、人類呼吸道融合病毒(Respiratory Syncytial Virus, RSV)是造成嬰幼兒和老年人嚴重下呼吸道感染的主要原因,其中對2歲以下嬰幼兒的威脅最為明顯。感染後出現咳嗽、打噴嚏、發燒等呼吸道感染症狀,嚴重者可能會產生細支氣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疾病。
二、現況以輝瑞公司研發Abrysvo疫苗可提供妊娠第三孕期疫苗接種(懷孕32-36周)。研究顯示,孕婦接種該疫苗後,可為新生兒在出生後90天內提供約82%的嚴重呼吸道融合病毒(RSV)感染保護力,且在出生後6個月內亦具有約70%的保護效果。然而,目前該疫苗尚未引進臺灣。有鑑於新生兒在出生後6個月內面臨RSV感染之風險,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建議,孕婦可於懷孕28至36週期間,在醫師評估後採自費接種,以增進母體及新生兒的保護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