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5次 定期會
- 類別
- 工務
- 案號
- 8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蔡育輝
- 連署人
- 洪玉鳳、林燕祝、林美燕、許至椿
- 案由
- 請市政府在新營、鹽水、柳營等區域興建社會住宅,以因應未來地方發展需要。
- 說明
一、新營客轉中心重劃區與長勝營區重劃區等陸續完成或推動中,新營地區各項建設開發期能成長,並帶動周邊人口成長,未來三區需要更多住屋以因應人口成長。
二、國家圖書館南部分館將設立在新營區,將增加就業機會,帶來更多就業人口,因此需要增加社會住宅以因應未來人口成長之需求。
三、新營第一國宅A、B、C、D、E、F區已全數完售,為因應大新營民眾自住需求,請市府單位正視區域住宅供應,增設社會住宅,以應民需。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7/04/12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請市府研議辦理。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7/06/23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7/07/06
- 發文字號
- 南議工務字第 1060004728號
- 執行情形
- 本案經市府106年7月12日府都更字第1060712962號函復: 一、社會住宅依住宅法規定係指「只租不賣」並出租予一定所得標準以下者之住宅,本市因租金水準較低,對於弱勢民眾的住宅協助措施,以租金補貼為主。另購屋亦有低利貸款協助市民購屋。 二、本市興建社會住宅經財務評估並無法自償,考量本府財政困窘,本市社會住宅政策朝向修繕閒置公有房舍以利於較短期間取得社會住宅,與採都市更新公益設施取得方式,可免造成本市財政負擔。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