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財經 
案號
11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李宗翰 
連署人
沈震東、周嘉韋、陳秋宏、蔡筱薇、黄肇輝 
案由
建請市府重新規劃台電設置儲能廠之地點。 
說明
有鑑於台電公司欲承租新營區新卯舍段1267地號設置儲電廠(俗稱變電所),附近居民群起反對聲浪日益嚴重,整個里已收受1000筆以上之反對連署書。建議市府重新規劃台電設置變電所之地點,還給居民安全的居住環境。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06/20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07/0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07/07 
發文字號
南議財經字第 1120005664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府重新規劃台電設置儲能廠之地點」案,敬答覆如下: 一、 有關併網型儲能設施,現行審查機制係依據經濟部「併網型儲能系統設置區域及設置安全規範」,並依經濟部能源局與營建署相關函釋,儲能設施得以「公共服務設施」於都市計畫甲、乙種工 業區申請設置,及依都市計畫法施行細則總量管制規定辦理。考 量儲能設施常引起民眾反彈,如距離太近、未辦理說明會、消防 安全等問題,市府刻正草擬「臺南市政府申請設置併網型儲能系 統審查作業要點」規定,包含儲能設施之距離、留設綠美化並應 具有景觀維護、符合內政部消防署制定消防安全指引、辦理地方 說明會、取得當地區公所文件等規定納入規範中。必要時也會邀 相關局處聯合審查,確實為民眾之安全做好把關。希化解民眾疑慮,保障市民居住安全,同時也兼顧能源穩定與產業發展。 二、 有關新營區新卯舍段1267地號設置儲能廠案,經查該案係由民間業者承租土地並向台電申請,惟該案業經本府經濟發展局112年4 月10日南市經能字第1120415775號函駁回。 三、 承蒙貴會議席對於本案之關切,本府至為感謝,尚請不吝指教。 
回覆附件
1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