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104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郭鴻儀沈家鳳陳秋宏 
案由
為推動環保殯葬觀念普及,提高民眾使用意願,建請市府修訂「臺南市公立殯葬設施使用收費標準」,將骨灰植存、樹葬免收費,落實推行政策。 
說明
  1. 環保殯葬觀念逐漸普及,各縣市紛紛推動樹葬、灑葬等方式,台北市、新北市及台中市對於「本市及外縣市市民」皆採取免收費政策;桃園市對市民免費。
  2. 本市根據「臺南市公立殯葬設施使用收費標准」骨灰植存、樹葬一位是3,000元,為推廣使用,建議修訂為免收費。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6/06/18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6/06/2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6/07/03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50005345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為推動環保殯葬觀念普及,提高民眾使用意願,建請市府修訂『臺南市公立殯葬設施使用收費標準』,將骨灰植存、樹葬免收費,落實推行政策。」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市自縣市合併以來,秉持「尊重生命、回歸自然、永續環境」理念,積極推動環保自然葬政策,目前植存、樹葬有大內及仁德二座生命紀念園區,全市環保葬比例自103年的1.07%(153人)至114年成長達11.26%(12,190人),逐漸為市民所接受,成效顯著。 二、考量本市公立殯葬設施係以殯葬事業管理基金自負盈虧方式經營,依臺南市公立殯葬設施使用收費標準,骨灰植存、樹葬每位收費僅為新臺幣3,000元。為鼓勵民眾採用環保葬方式,大內生命紀念園區於103年啟用時,即以三年免費開放使用的方式進行推廣。另前揭收費標準,對於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等弱勢族群,亦有免予收費之規定。 三、綜上,為維持上開基金得以永續,爰除提供經濟弱勢民眾免費外,仍以使用者付費原則辦理之為宜。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