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5次 臨時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1/08/15 
來文字號
府工秘字第1000634794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連署人
 
案由
為交通部公路總局核定本市「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公路系統)六年(98-103)計畫」,其中「南科西向聯絡道路新闢工程」、「市南10號鄉道第二期工程」用地經費新台幣4億500萬元(中央補助款為新台幣3億3,210萬元整,本市編列配合款新台幣7,290萬元整)乙案,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1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6款及交通部公路總局路養護字第1001002744號函辦理。

二、為辦理100年度生活圈道路交通建設系統計畫(公路系統)內「南科西向聯絡道路新闢工程」、「市南10號鄉道第二期工程」等2件用地取得,用地費需求新台幣4億500萬元(含地方配合款),因100年度無核定經費辦理該用地取得,為加速南科週邊道路建設,業經公路總局同意由本府先行墊付,後續年度依核定額度列足中央款歸還。

三、上開經費納入本府預算新台幣4億500萬元(中央補助款為新台幣3億3,210萬元整,本市編列配合款新台幣7,290萬元整),本府自籌款擬由本府自籌或調整相關局處歲出支應。

四、本案因時間緊迫,業經簽准,先行提請貴會審議,將補提市政會議追認。

 
辦法
請貴會同意辦理先行墊付,俟101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1/08/31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1/09/06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00011230號 
執行情形
本案臺南市議會已於100年11月9日決議通過本墊付案,其中「南科西向聯絡道路新闢工程」徵收案已於100年11月23日經內政部審議通過,預計於100年12月底前辦理徵收公告,並支用用地費;另有關「市南10號鄉道第二期工程」用地取得案,預計於101年辦理用地取得作業,101年6月底前陳報徵收計畫書。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