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11次 臨時會
- 類別
- 工務
- 案號
- 24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曾之婕
- 案由
- 建請將東區龍山里轄內公2林森三角公園及公E7公園,規劃為臺南市市民公園,設置各類分區以利於環境維護。
- 說明
- 龍山里轄內公2林森三角公園佔地約2.22公頃,公E7公園約1.54公頃,位於林森路及府連路周邊,為東區居民重要公園綠地。
- 惟因目前公2兒童遊具及各種設施皆已老舊,幅員遼闊清潔維護不易,公E7公園樹叢過於密集亦長期未能受到保護,疑產生病害。
- 經龍山里許福銘里長建議,重新盤點公2及公E7公園公園環境,並依臺南市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重新規劃為「臺南市市民公園」,包括設置兒童遊具區、長者休閒運動區、友善寵物專區及滯洪池等多元化設施。
- 請儘速會勘規劃辦理。
- 辦法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4-11臨工務議提24附件.pdf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6/03/18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6/03/20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6/03/27
- 發文字號
- 南議工務字第 1150001670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