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11次 臨時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24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曾之婕 
案由
建請將東區龍山里轄內公2林森三角公園及公E7公園,規劃為臺南市市民公園,設置各類分區以利於環境維護。 
說明
  1. 龍山里轄內公2林森三角公園佔地約2.22公頃,公E7公園約1.54公頃,位於林森路及府連路周邊,為東區居民重要公園綠地。
  2. 惟因目前公2兒童遊具及各種設施皆已老舊,幅員遼闊清潔維護不易,公E7公園樹叢過於密集亦長期未能受到保護,疑產生病害。
  3. 經龍山里許福銘里長建議,重新盤點公2及公E7公園公園環境,並依臺南市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重新規劃為「臺南市市民公園」,包括設置兒童遊具區、長者休閒運動區、友善寵物專區及滯洪池等多元化設施。
  4. 請儘速會勘規劃辦理。
 
辦法

如案由。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6/03/18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6/03/2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6/03/27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150001670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