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6次 臨時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4/07/29 
來文字號
府觀技字第1131048173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連署人
 
案由
交通部觀光署核定補助本市辦理113-116年度「重要廊帶亮點營造計畫–水映南瀛」總經費4億9,250萬元(中央補助款2億9,995萬元、市配合款1億9,255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113年度1億70萬元(中央補助款6,175萬元、市配合款3,895萬元),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交通部觀光署113年7月16日觀景字第11340012901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6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與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3. 本案總經費4億9,250萬元(中央補助款2億9,995萬元、市配合款1億9,255萬元),含硬體計畫共3項,軟體計劃共7項,項下各計畫採一次發包,依計畫期程分年編列預算辦理,113年度1億70萬元、114年度2億190萬元、115年度1億6,527萬5千元、116年度2,462萬5千元,其中113年度經費因未及納入本府113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市113年7月23日第656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案緊急性理由:為使核定案件各項里程碑達成期限原則,需依交通部觀光署規定期程辦理,以避免補助經費流失。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提案附件
市提5附件.pdf
 
一讀日期
2024/08/12 
一讀審議結果
交付聯席審查。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08/15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08/22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