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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 黄肇輝、楊中成、謝舒凡、李宗翰、李宗霖、蔡筱薇、陳秋宏、蔡蘇秋金、沈家鳳、陳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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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請市府建立瓦斯管線、自來水管線破裂通報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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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意見
- 一、照案通過。
二、請經發局針對天然氣、水、電管線破裂或故障時,建立通報平台以利公用事業單位於接獲事故通知後30分鐘內上傳資訊,以利民眾知悉。如涉及系統費用應由公用事業單位分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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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府就「請市府建立瓦斯管線、自來水管線破裂通報系統 」案,敬答覆如下:
一、 有關 建立瓦斯管線、自來水管線破裂通報系統 之 辦理情形如下:
(一) 本府經濟發展局於 113 年 12 月 17 日召開 「停水、停天然氣及停電資訊整合與通報方法 研商會議 」 會議結論如下:
1、 台灣自來水公司第六區管理處表示計畫性及突發性已有 LINE訂閱停水通知, 並公告於公司網站。
2、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表示已於網站揭露 計畫性停電及個人用戶停電查詢。
3、 天然氣公司同意配合於公司網站架設 計畫性及突發性停氣專區,另突發性分為兩階段資訊揭露:災情發生優先揭露。
(二) 台電、自來水及天然氣公司同意市府網站連結至該公司公告網站 。
二、 關於建立瓦斯管線、自來水管線破裂通報系統 ,除了撥打台電 1911 、台水 1910 及天然氣公司電話 (24 h )),並已請該公司儘速建立連結,本府經濟發展局將於局網建立連結專區,以利市民查詢 。
三、 承蒙貴會 議席 對於 市政 之關切,本府至為感謝,尚請不吝賜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