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4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教育
- 案號
- 20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曾培雅
- 連署人
- 邱莉莉、林美燕、吳通龍、郭鴻儀、周奕齊、李中岑
- 案由
- 建請增設臺南市立標準游泳場館。
- 說明
- 本市目前全中運四項比賽在外縣市,分別為自由車、划船、射擊、游泳,其中游泳項目更是項熱門競賽。
- 請臺南市保障在地選手權益,規劃市立標準場館。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4/11/21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4/12/02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4/12/11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教字第 1130011342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增設臺南市立標準游游泳場館」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體育局前已依據選址地點、面積、現況,以及基地位置是否需要辦理用地變更、取得土地的成本及時間,與後續委外經營等面向進行分析,並邀集各局處研商游泳池選址之合適性。擇定於安平區公13(附)規劃設置國際游泳池。 二、建設標準游泳池除用地取得外,仍須針對各項因素審慎評估,並評估民間投資之可行性,本府體育局已擬定先期規劃計畫書向中央積極爭取經費,並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研議變更都市計畫土地使用管制中,以提供本市基層游泳選手更好的訓練場地。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