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8次 定期會
- 類別
- 財經
- 案號
- 2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案由
- 建請臺南市政府比照部分民進黨議員主張臺北市、新北市及桃園市應加碼普發現金之建議精神,研議於明(116)年度運用部分歲計賸餘,辦理全市市民每人發放新臺幣3,000元現金,以落實還財於民理念。
- 說明
- 臺南市近年稅收及歲入表現優於預期,連續7年累積歲計賸餘達294.97億元,顯示財政體質持續改善,具備適度回饋市民之條件,且部分民進黨議員曾主張臺北市、新北市及桃園市政府應將財政盈餘回饋市民,加碼普發現金。臺南市既有龐大歲計賸餘,更應以相同標準檢視自身財政運用方式,展現施政公平一致原則。
- 普發現金不僅可讓市民直接感受財政成果,也可刺激地方消費市場,帶動商圈及基層經三濟發展,形成良性循環。
- 市府應秉持「財政成果全民共享、歲計賸餘還財於民」原則,積極研議普發現金政策,讓全體臺南市民共同分享城市發展成果,提升市民幸福感與對市政建設之認同。
- 辦法
如案由及說明。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6/10/02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6/10/06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發文字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