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8次 定期會 
類別
財經 
案號
2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育輝、曾培雅、陳昆和 
案由
建請臺南市政府比照部分民進黨議員主張臺北市、新北市及桃園市應加碼普發現金之建議精神,研議於明(116)年度運用部分歲計賸餘,辦理全市市民每人發放新臺幣3,000元現金,以落實還財於民理念。 
說明
  1. 臺南市近年稅收及歲入表現優於預期,連續7年累積歲計賸餘達294.97億元,顯示財政體質持續改善,具備適度回饋市民之條件,且部分民進黨議員曾主張臺北市、新北市及桃園市政府應將財政盈餘回饋市民,加碼普發現金。臺南市既有龐大歲計賸餘,更應以相同標準檢視自身財政運用方式,展現施政公平一致原則。
  2. 普發現金不僅可讓市民直接感受財政成果,也可刺激地方消費市場,帶動商圈及基層經三濟發展,形成良性循環。
  3. 市府應秉持「財政成果全民共享、歲計賸餘還財於民」原則,積極研議普發現金政策,讓全體臺南市民共同分享城市發展成果,提升市民幸福感與對市政建設之認同。
 
辦法

如案由及說明。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6/10/02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6/10/06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