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53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陳怡珍 
連署人
周麗津、林志聰、許又仁、林易瑩、洪玉鳳、鄭佳欣、吳禹寰 
案由
關於華德里長及里民陳情盼興建北區華德社區活動中心乙案,建請臺南市政府儘速規劃並爭取相關經費,以滿足社區居民對活動中心的期待。 
說明
臺南市北區育德三街42號雖為成德福德華德里聯合活動中心,對於華德里民來說地點非在里內,使用上有其不便,而社區活動中心宗旨為社區里民集會及辦理各項文康育樂場所,老年人口日益增加,更急需活動中心讓長輩有活動空間,建請臺南市政府儘速規劃,提供更完善的社福空間。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1/09/15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1/11/24 
審查意見
與民政52號案併案處理,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1/11/3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1/12/07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100012265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11年1月4日府社照字第1101594357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建請社會局評估在華德里新建社區活動中心與日照中心多目標 使用的可行性,以提供市民休閒聚會及社區活動之用。」及「關於華德 里長及里民陳情盼興建北區華德社區活動中心乙案,建請臺南市政府儘 速規劃並爭取相關經費,以滿足社區居民對活動中心的期待。」案,敬 答覆如下: 一、本市北區及安南區已完成設立 5 家社區長照機構,截至 110 年 11 月 底籌(設)立中 12 家,另里活動中心新建案 4 處;社會住宅 1 處,共 計 22 家(處)。 二、華德里活動中心新建案,活動空間規劃為 1 樓社區關懷據點、樂齡 教室、里民活動使用;2 樓社區長照機構-日間照顧服務,可滿足該 里民多目標使用可行性。 三、新建案本市已於 110 年 10 月 20 日函送衛生福利部審查,並於 110 年 11 月 16 日於衛生福利部審查會議報告本規劃案;北區公所針對 衛生福利部審查委員所提建議,已完成修正計畫,本府於 110 年 12 月 10 日再次函送修正計畫至衛生福利部審查。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