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財經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2016/05/26 
來文字號
府財產字第1050496506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 
連署人
 
案由
為辦理出售本府經管坐落本市東區德高段1156-1地號等7筆非公用市有土地,擬依土地法第25條規定完成處分程序,敬請審議。 
說明

一、市有土地鄰地所有權人檢附畸零地合併使用證明書申請承購坐落本市東區德高段1156-1地號等3筆市有土地,擬依「臺南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51條規定辦理讓售。

二、市有土地承租人申請承購坐落本市白河區中興段1395-2地號等4筆市有土地,擬依「臺南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50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讓售。

三、本案業經本府105年5月25日第251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敬請貴會審議,同意後報請行政院核准,完成處分程序後,於4年內辦理出售。 
一讀日期
2016/04/11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6/08/23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備註:係經第2屆第7次臨時會第2次會(105年8月23日)決議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6/08/31 
發文字號
南議財經字第 1050006099號 
執行情形
本案業已依土地法25條規定送請行政院核准處分在案,並辦理出售作業程序完竣。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