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美燕 
連署人
林燕祝、賴惠員、李中岑 
案由
請擇期示範爬樓梯機之運作,並編列預算購置爬樓梯機置於老舊無電梯之大樓,必要於動用第二預備金支應。 
說明

一、垂直障礙造成腳力不好的居民無法上下樓,遂行日常生活起居參與各項活動,亦成市府照顧高齡市民之重要問題。

二、推動垂直無障礙是本市在推動高齡社會長照2.0服務之重要議題,長者不能自由上下樓,住行必受礙。

三、在老舊無電梯之大樓未設電梯前,請市府訂定目標購買爬樓梯機供其上下樓。

 
辦法

一、如案由。

二、請市府發動向社會各界募集爬樓梯機。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6/10/12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6/12/23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7/01/05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60000064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