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8次 臨時會
- 類別
- 工務
- 案號
- 31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李偉智
- 連署人
- 沈家鳳、蔡旺詮、Ingay Tali穎艾達利
- 案由
- 建請市府儘速完成龍崎區崎頂段22、22-1地號野溪二期工程,所需經費200萬元整,以利民眾使用。
- 說明
- 依據臺南市政府水利局108年4月2日南市水保字第1080407264號函辦理。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21/03/03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1/03/17
- 審查意見
- 請市府研議辦理。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1/03/19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1/03/23
- 發文字號
- 南議工務字第 1100002010號
- 執行情形
- 本案經市府110年4月12日府地開字第1100388275號函復: 一、有關議員建議事項,龍崎區公所提報工程名稱為「龍崎區土崎里崎頂段22-2地號野溪整治二期工程」,提報項目為新設護岸長 400 公尺,提報金額為1,052 萬8,000元;本府水利局已於108 年04 月01 日至現地勘查,現況為延續野溪既有護岸,以防沖刷造成邊坡土石流失,建議本工程分期施作。 二、本工程尚符合「臺南市政府辦理水土保持工程審查作業要點」,且提案案件係屬整治工程,為妥運用本府編列有限預算財源,有關本案工程建議案將錄案視符合公眾使用、公共安全、土地同意使用及災害急迫性等條件,統籌納入年度預算並依排定優先順序研議辦理。 三、承蒙貴席對於本市龍崎區土崎里崎頂段22-2 地號野溪未施設護岸之關切,本府至為感謝,尚請不吝賜教。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