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13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1/12/02 
來文字號
府工公養一字第1000936309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連署人
 
案由
內政部101年度「既有市區道路景觀與人本環境改善計畫」核定補助本府6,462萬5,000元(中央補助款5,170萬元整,本市配合款1,292萬5,000元)辦理本市8件人行道改善規劃設計、工程案,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發包、施工作業,並於101年度追加預算時,再予轉正。 
說明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規定及內政部100年11月14日內授營道字第1000809916號函(如附件一)辦理。

二、本案計畫執行管考要點(如附件二)第四點第(一)款規定須將補助款項納入預算作業或同意先行墊付;另核定函說明二要求務於101年2月底前完成納入101年度(追加)預算作業或議會同意墊付程序及完成發包作業,並應於年度內執行完畢,因此,為利本案經費於上開期限內完成,以免經費遭移撥或撤銷,提請貴會惠予審議,同意本府先行墊付,並於101年度追加預算時,辦理轉正。

三、本案因時間緊迫,業經本府第45次市政會議通過,送請貴會審議。

 
辦法
請貴會同意本案先行墊付,俟101年度追加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1/12/08 
大會決議
本會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2/01/04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10000009號 
執行情形
獲補助之區公所、學校均辦理發包作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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