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8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11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6/08/14 
來文字號
府水雨字第1151251769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水利局 
連署人
 
案由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核定本市「因應氣候變遷縣市管河川及排水整體改善計畫」,115年度所需經費5,890萬8,000元(中央補助款5,301萬7,000元,市配合款589萬1,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6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內政部國土管理署115年7月15日國署水營字第1151136410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6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與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3. 本案為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補助本市辦理「因應氣候變遷縣市管河川及排水整體改善計畫」包括「臺南市新營區復興路南側既有箱涵頂板改建工程」等5案,總經費2億4,450萬元(中央補助款2億2,005萬元,市配合款2,445萬元),採分年編列預算,115年5,890萬8,000元(中央補助款5,301萬7,000元,市配合款589萬1,000元)、116年6,878萬2,000元(中央補助款6,190萬4,000元,市配合款687萬8,000元)、117年1億541萬元(中央補助款9,486萬9,000元,市配合款1,054萬1,000元)、118年1140萬元(中央補助款1,026萬元,市配合款114萬元),因未及納入本府116年度總預算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115年經費5,890萬8,000元(中央補助款5,301萬7,000元,市配合款589萬1,000元),俟116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5年8月11日第761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款案緊急性理由:本案為符合國土管理署要求期限內完成招標,故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6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提案附件
工務市提11-附件.pdf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大會決議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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