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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 陳秋宏、周嘉韋、陳皇宇、沈震東、謝舒凡、沈家鳳、朱正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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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本市部分T字路口待轉區旁槽化線,因直接與待轉區銜接,民眾騎車待轉若要閃避槽化線進入待轉區,機車動線上極為不合理,若因此壓到槽化線,仍有被拍照檢舉的困擾。建請交通局盤點台南市T字路口待轉區,用合理的動線劃設待轉區,或去除過窄路口待轉區槽化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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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市政府台南市 T 字路口待轉區槽化線。」案,敬答覆如下:
一、 有關機慢車待轉區之繪設,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第2款第 1
款規定(略以)「機(慢車)車行至交岔路口,於內側車道設有禁行
機車標誌或標線者應依兩段式進行左轉」及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
設置規則第191條規定(略以)「機慢車左轉待轉區線用以指示大型
重機車以外之機車或慢車駕駛人分段行駛」,必須於符合規定之路口
繪設機慢車待轉區。
二、 另有關本市之路口機慢車待轉區繪設皆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
設置規則相關規定,繪設於十字交叉路口之橫向交岔道路建築線以
外或 T 型交岔路口之路面邊線以外,用路人若遵循交通規則行駛,
應尚無安全之虞 。
三、 惟考量各路口之道路幾何條件、機慢車待轉量等因素,機慢車待轉
區位置需因地制宜設置,本府交通局業針對中西區中華西路與南島
路口、安平區永華路與永華二街口、永康區小東路與莊敬路等路口
待轉區或其槽化線進行修正。後續本府交通局將持續檢視待轉區位
置及其待轉動線並辦理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