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54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呂維胤 
連署人
沈震東、劉米山、林志展 
案由
要求衛生局整合各局處針對社區進行持續性精神疾病衛教宣講。 
說明

一、精神疾病患者傷人案件屢見不鮮,社會上對於相關精神疾病有著相當深的誤解,造成患者與其家屬相當大的不便。

二、建請衛生局整合各局處資源,結合公家資源、串聯社會福利資源,進行持續性的社區精神疾病衛教宣導,以維護社區安全,降低民眾誤解,促進社會和諧。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1/09/2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1/11/24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1/11/3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1/12/09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100012545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衛生局110年12月28日府衛心字第1101539134號函覆如下: 本府就「要求衛生局整合各局處針對社區進行持續性精神疾病衛教宣講」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作為: 1.結合社會資源規劃多元宣導活動:連結本府各局處單位、民間心理健康之非營 利組織、學協會、宗教或慈善團體,共同推動心理健康促進、精神疾病防治、精神疾病去汙名化之工作,利用社區各類衛教宣導活動,強化民眾對精神疾病之認識及就醫意識,並於活動中、提供衛教單張或衛教推廣物品中,讓精神病人及家屬瞭解緊急求助資訊及資源之管道。 2.透過媒體進行精神健康宣導:每1-2周發布新聞稿一篇、以廣播電台等媒體行 銷方式。 二、目前成果: 1.為普及社區認識精神疾病,落實分區宣導並按月與財團法人精神健康基金會合辦「精神健康衛教宣導」講座,110年1-10月辦理23場次,計2,325人次參加。 2.透過37區衛生所,在地辦理社區精神病人去汙名化活動及相關轉介連結資源,110年1-10月辦理49場次,計6,518人次參加。 3.媒體行銷:110年1-10月已發布18篇認識精神疾病等主題之新聞稿,以提升民眾精神健康知能。 4.製發精神健康衛教單張及宣導品:截至110年10月累計達12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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