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6/11/23 
來文字號
府農秘字第1051197942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所屬動物防疫保護處 
連署人
 
案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核定本市辦理「106年度社區農村再生計畫」案經費新臺幣1億3,650萬元整(補助款1億3,132萬5,000元、配合款517萬5,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6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7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5年8月31日農企字第1050012682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直轄市及縣(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以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本案包括「年度農村再生執行」、「增能培訓」、「專案經理團隊(委託團隊)」、「專案經理團隊(派駐人力)」、「專案經理團隊(行管與宣導)」及「縣市農村總合發展」等6項計畫,總計經費新臺幣1億3,650萬元整(補助款1億3,132萬5,000元、配合款517萬5,000元),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

(二)本案為推動年度農村再生相關之執行、增能培訓、專案經理團隊委託及縣市農村總合發展等工作。

四、本案業經本府105年11月23日第272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6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7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6/10/12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大會決議
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一、「年度農村再生執行計畫」:農委會第一階段將核定本市91案,其中包括15案政府興建工程,經費計6,600萬元,已依該會要求修正完成送審中;另農委會第二階段預定於106年3月開放提報。 二、「增能培訓計畫」與「專案經理團隊」等4項併案辦理專案管理業務(PCM):農委會105年12月29日核定106年度「臺南市政府專案經理團隊與社區人力增能培訓計畫」,包含專案經理團隊行管與宣導、專案經理團隊委託團隊、專案經理團隊派駐人力及增能培訓,經費計新臺幣450萬元(補助款382萬5,000元、配合款67萬5,000元),現辦理發包作業中。 三、農村再生總合發展計畫」:農委會業於105年底先行匡列核定經費計380萬(中央補助款3,230千元、配合款570千元)。項目為軟體部分-新農業及新農人創新加值計畫(200萬)、硬體部分-本市106-108年度農再總體計畫規劃(80萬)及台17軸線硬體工程規劃設計案(100萬)。現配合於105年12月30日完成提報中央送審,待計畫核定函來府續辦招標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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