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財經 
案號
44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筱薇、周嘉韋、沈家鳳、李宗翰 
連署人
林依婷 
案由
針對調漲電價,市府應建立諮詢平台協助租屋族群。 
說明
  1. 電價自今年4月1日起調漲,租屋市場已傳出調漲電費的情況,此舉將對共用電表的租屋族群造成經濟上衝擊。
  2. 依照現行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規定,房東不得收取超過台電當月用電量最高級距每度金額,這也造成房東在收取電價時會訂在天花板,因為只要不超過上限都不違法。
  3. 本席建請法治單位建立諮詢平台協助維護承租人合法權益,展現市府捍衛居住正義的決心。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06/20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07/0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07/14 
發文字號
南議財經字第 1120006434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針對調漲電費,市府應建立諮詢平台協助租屋族群」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有關租屋協助,本府地政局針對內政部擬定公告之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辦理相關校園宣導及輔導諮詢,因電費收取標準以台灣電力公司明訂有分為夏季電費及非夏季電費,並可依夏季或非夏季電費約定計收標準明訂於租賃契約,倘租賃契約條款有爭議情事,因契約內容事涉私權爭議,尚需依個案事實審認,皆建議提供相關具體事證,先行依消費者保護法第43條規定循消費爭議程序提起申訴。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