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8次 定期會
- 類別
- 財經
- 案號
- 66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連署人
- 周奕齊、許至椿、Ingay Tali 穎艾達利、林燕祝、李鎮國
- 案由
- 建請臺南市政府編列「成家基金」,提供新婚夫妻低利貸款,婚後3年生育子女可免繳利息,6年內生2胎可減免30%貸款償還,10年內生3胎可免償還,以提高年輕人婚育意願,解決少子化國安危機。
- 說明
- 少子化問題嚴重,尤其臺南市民的生育率在臺灣更屬末段班,據市府統計,100年底全市0到14歲有26萬3642人,占總人口數的14.1%,但至111年6月底僅有21萬5538人,只占總人口數的11.65%,對地方未來的發展影響至鉅。
- 經濟拮据是許多年輕人不婚不育的重要原因,為了拉抬生育率,韓國的昌原市即實施新婚夫婦最高1億韓元的低利貸款,依生育數減免利息或貸款金額,建請市府效法推動,以增加年輕人婚育的誘因,降低人口大量外流及少子化的危機。
- 辦法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2/10/03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2/10/05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2/10/12
- 發文字號
- 南議財經字第 1110011692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臺南市政府編列成家基金,提供新婚夫妻低利貸款,婚後3 年生育子女可免繳利息,6 年內生 2 胎可減免 30%貸款償還,10 年內生 3 胎可免償還,以提高年輕人婚育意願,解決少子化國安危機」案, 敬答覆如下: 一、 依民政局提供 110 年全年本市結婚對數共 8,934 對,若比照韓國昌原市作法,以提供每對貸款 254 萬元(1 億韓元),總經費高達約 227億元,其經費龐大將排擠其他市政建設。依財政紀律法第 8 條規定, 非營業特種基金須依法律或配合重要施政需要,按預算法第 4 條規定,並應具備特(指)定資金來源,且特(指)定資金來源應具備政府既有收入或國庫撥補以外新增適足之財源,始得設立。鑒於本市自籌財源拓展不易,成家基金之成立及其持續性經費之支出,除不符財政紀律法及預算法之規定外,恐將舉債支應,造成市府財政惡化。 二、 本市為提升生育率已採取相關少子化對策因應,如配合中央推行準公共化幼兒園政策、與優質托嬰中心及社區保母簽約、增加上萬個托育床位,及為符合家長多元的托育需求,建置公托中心及親子館,本市亦編列市預算,加碼提高生育獎勵金及月嫂補助來鼓勵生 育。鑒於少子化為全國性議題,相關政策之推動允宜由中央統籌規劃,本府將積極配合中央政策辦理。
- 回覆附件
-
6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