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8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8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6/07/13 
來文字號
府體全字第1151042457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體育局 
連署人
 
案由
運動部核定本市辦理「115年運動i臺灣2.0計畫」總經費新臺幣3,339萬9,000元(中央補助3,005萬9,000元、市配合款334萬元),其中439萬9,000元(中央補助105萬9,000元、市配合款334萬元)因未及納入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6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運動部115年3月25日運授全字第1150400087D號函及115年4月29日運授全部字第1150400118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3. 本案總經費新臺幣3,339萬9,000元(中央補助3,005萬9,000元、市配合款334萬元),其中中央補助款2,900萬元已納入115年度預算,另中央補助款105萬9,000元及市配合款334萬元,合計439萬9,000元未及納入本府115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6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5年6月2日第751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案緊急性理由:為推展全民運動,培養市民規律運動習慣,透過多元體育活動及課程辦理,提供各族群參與運動之機會,並結合地方體育團體及相關單位資源,強化基層運動推廣量能,提升本市規律運動人口比率;本案計畫各項活動辦理期程為115年1月1日至115年10月31日,未免影響計畫執行進度及民眾參與權益,爰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6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2026/07/29 
一讀審議結果
交付聯席審查。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6/08/21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 一、不同意墊付。 二、附帶意見:將相關資料移送地檢署。 三、Ingay Tali穎艾達利議員保留大會發言權。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6/08/31 
大會決議
一、經本次定期會第6次會(115年8月31日)決議:照聯席審查意見不同意墊付。 二、於同次會(115年8月31日)經復議討論後決議:(一)同意墊付。(二)有疑慮部分,建請檢調單位啟動調查。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6/09/04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50008141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