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施余興望 Tjakumay Tagaw 
連署人
郭鴻儀、李鎮國、黃麗招、李文俊、張世賢 
案由
建請市府修定「台南市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通過獎勵計畫」,增加初級、中級族語認證通過獎勵金,並編列年度預算支應所需經費。 
說明
  1. 為提升本市原住民族語言能力,獎勵並培育本市原住民族語言傳承及教學人才,並營造親子共學及族語使用環境,特別提出本案。
  2. 目前桃園市、台中市、高雄市皆已訂定初級、中級族語認證通過獎勵金,因此建請台南市政府能夠參照其他縣市修定相關補助辦法。
 
辦法
如案由。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11/28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11/3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12/06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20011849號 
執行情形
收文字號:112年12月13日1120012304號 本府就「建請市府修定『台南市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通過獎勵計 畫』,增加初級、中級族語認證通過獎勵金,並編列年度預算支應所需經費。」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為提升本市原住民族語言能力,獎勵並培育本市原住民族語言傳承及教學人才,本府自 110 年度起訂定「臺南市政府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通過獎勵計畫」,辦理情形如下: (一)自 110 年至 112 年共受理 33 人申請奬勵金,中高級 28 人、高級4 人、優級 1 人,補助經費計 19 萬 5,000 元。 (二)110 年至 112 年,本市通過初級認證計 267 人,通過中級認證共計 287 人。 二、本市原住民族通過族語能力認證者,逐年穩定增長,本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持續辦理「臺南市政府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通過 獎勵計畫」,考量本府教育局業訂定相關計畫奬勵通過族語認證之 學生及全國榜首頒發禮券,將自 113 年度起增加「中級」奬勵額度,獎勵金新臺幣 1,000 元,並以年滿 18 歲以上「成人」為奬勵對象,以鼓勵族人學習並參加認證考試,提升族人投入原住民族語教學及傳承意願。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