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8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56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美燕 
連署人
盧崑福、黃麗招、蔡玉枝 
案由
檢討長久未開闢公園,回歸於民使地盡其用。 
說明
如灣裡葉營祭祀公業之舉喜段543〔73年登記〕、544〔73年登記〕、545〔**年登記〕等被列為公園用地。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4/08/15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4/10/22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4/10/27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30006958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3年11月4日府都綜字第1031025739號函復: (一)有關「未開闢公園回歸於民」乙節,本府都市發展局已配合中央公設用地解編政策納入後續通盤檢討作業,惟需符合現行都市計畫法令相關規定。 (二)另有關舉喜段543、544、545 等3 筆「公(兒)S38」公園兼供兒童遊戲場用地乙案,經查該3 筆土地係屬「變更臺南市南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通盤檢討案」範疇,本府都市發展局前於102 年10 月29 日南市都綜字第1020958620 號函覆土地所有權人在案;前述通盤檢討案已於102 年3 月15 日公告發布實施,依都市計畫法第26 條規定:「都市計畫經發布實施後,不得隨時任意變更。但擬定計畫之機關每三年內或五年內至少應通盤檢討一次…」,爰有關建議事項,本局將納入下次都市計畫通盤檢討規劃參考。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