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動支第二預備金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8次 臨時會 
類別
財經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動支第二預備金 
來文日期
2021/02/22 
來文字號
府主預字第1100155289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 
連署人
 
案由
檢送109年度臺南市總預算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表,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預算法第70條規定辦理。

二、109年度臺南市總預算第二預備金預算編列4億元,動支數2億5,611萬8千元,節餘1億4,388萬2千元。

三、本案業經本府110年2月9日第477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惠予審議。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1/03/10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1/03/11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除市府勞工局因損害賠償民事訴訟案件連帶賠償動支數3,334萬元不予審查外,其餘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1/03/19 
大會決議
一、照聯席審查意見通過。 二、請市府儘速將第1次會決議相關資料提送本會。 註:本案於第1次會(110年3月10日)決議:「市府動支3,334萬元支應勞工局因損害賠償民事訴訟案件連帶賠償,未先經本會同意,且本案於賠償後尚未對相關人員懲處及追償,請市府針對上列問題提出說明後,再將該筆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送本會審議。(下次定期會)」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1/03/26 
發文字號
南議財經字第 1100002129號 
執行情形
一、勞工局已於110年3月30日以府勞條字第1100403985號函將市府動支3,334萬元,支應勞工局因損害賠償民事訴訟案件連帶賠償,相關人員懲處及追償事宜專案報告函送市議會。 二、本府主計處依市議會決議將該筆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於110年4月1日以府主預字第1100431259號函再送請市議會審議。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