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8次 臨時會 
類別
財經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5/02/20 
來文字號
府農工字第1140303380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 
連署人
 
案由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核定「114年臺南市年度農村再生執行計畫」,計畫經費經常門202萬元整(中央補助款),因未及納入本府114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5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114年1月17日農保建字第1142658287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3. 本案核定補助總經費新臺幣7,521萬4,000元整(中央補助款)(資本門6,319萬4,000元及經常門1,202萬元),計畫包含資本門18件政府興建工程及經常門57件補助社區辦理計畫。其中57件補助社區辦理經常門計畫共計新臺幣1,202萬元,中央補助款經常門1,000萬元已納入本府農業局114年農業管理與輔導業務─農業業務─農村規劃及農地管理項下,尚需增列202萬元整,未及納入本府114年度總預算,本案符合上開執行要點規定,擬先行辦理墊付,俟115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4年2月11日第684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款案緊急性理由:旨案計畫係本市農村再生社區依農村再生計畫提出114年度軟硬體施作需求,57件經常門計畫須於114年度核定社區辦理及核銷,因今(114)年度社區提報案件較預期踴躍,倘於接獲核定計畫後逾3個月仍未完成發包工作者,農村水保署得撤銷補助,為爭取時效,故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5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提案附件
04-財經4號.pdf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5/03/12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5/03/20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5/03/28 
發文字號
南議財經字第 1140001958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