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8次 臨時會
- 類別
- 財經
- 案號
- 4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25/02/20
- 來文字號
- 府農工字第1140303380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
- 連署人
- 案由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核定「114年臺南市年度農村再生執行計畫」,計畫經費經常門202萬元整(中央補助款),因未及納入本府114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5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 依據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114年1月17日農保建字第1142658287號函辦理。
-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 本案核定補助總經費新臺幣7,521萬4,000元整(中央補助款)(資本門6,319萬4,000元及經常門1,202萬元),計畫包含資本門18件政府興建工程及經常門57件補助社區辦理計畫。其中57件補助社區辦理經常門計畫共計新臺幣1,202萬元,中央補助款經常門1,000萬元已納入本府農業局114年農業管理與輔導業務─農業業務─農村規劃及農地管理項下,尚需增列202萬元整,未及納入本府114年度總預算,本案符合上開執行要點規定,擬先行辦理墊付,俟115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 本案業經本府114年2月11日第684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 提送墊付款案緊急性理由:旨案計畫係本市農村再生社區依農村再生計畫提出114年度軟硬體施作需求,57件經常門計畫須於114年度核定社區辦理及核銷,因今(114)年度社區提報案件較預期踴躍,倘於接獲核定計畫後逾3個月仍未完成發包工作者,農村水保署得撤銷補助,為爭取時效,故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
- 辦法
-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5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 提案附件
-
04-財經4號.pdf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5/03/12
- 審查意見
-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5/03/20
- 大會決議
-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5/03/28
- 發文字號
- 南議財經字第 1140001958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