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7次 定期會
- 類別
- 財經
- 案號
- 74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案由
- 鑑於提升裁罰公平性且昭各界公信,建請市政府比照台北市,研定本市違反動物保護法事件之統一裁罰基準。
- 說明
台北市於108年即制定違反動物保護法之相關基準,並於109年元旦生效,且公告在該市動保處網站供不特定人閱覽,建請市政府比照台北市,研定「台南市違反動物保護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以建立標準化之裁處作業並維護受處分人之權益,增進各界對於動保執法之公信力。
- 辦法
如說明。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6/06/22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6/06/24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6/07/01
- 發文字號
- 南議財經字第 1150005422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鑑於提升裁罰公平性且昭各界公信,建請市政府比照台北市,研定本市違反動物保護法事件之統一裁罰基準」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農業局動物防疫保護處為執行動物保護法妥適之裁處,建立執法公平性,減少爭議及行政爭訟之行政成本,提升公信力,已擬具訂定「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處理違反動物保護法事件裁罰基準」草案;目前該草案已排入本府農業局局務會議審議,俟審議通過後,將依行政程序法第160條第2項規定,以局令發布,並登載於臺南市政府公報,以資遵循。 二、為利執法人員查詢及適用,以表格方式明定各違規行為之裁罰基準,並依查獲數量及違反次數等情節區分裁罰額度,酌予加重處分。 三、承蒙貴席對於農政業務之關切,本府至為感謝,尚請不吝賜教。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