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8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22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李偉智 
連署人
Ingay Tali穎艾達利、郭鴻儀、周奕齊、許又仁、李啓維、蔡旺詮 
案由
建請市府於新市區外環道路與大洲產業道路(往大洲寮)路口處,將閃光號誌改成三色號誌燈管制。 
說明
  1. 該處位處於大洲里來社區與大洲寮(聯繫北外環系統),北外環即將通車應即設置三色號誌,於此外環通車段,維護通行安全。
  2. 附件為Google街景示意圖,請參閱。
  3. 依據臺南市政府交通局111年1月10日南市交交管字第1110090569號函辦理。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議提22附件.pdf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2/08/25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2/08/3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2/09/02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110010032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大洲產業道路近大洲社區之路口曾發生死亡車禍,目前只有閃光黃燈,請於北外環三期通車前,將本路口納入改善。」案,敬答覆如下: 一、 案查本府交通局於111年1月17日邀集相關單位辦理現勘,建議路口經調查車流量及車禍事故件數,均未達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規定可增設三色號誌標準,經與會單位決議仍以維持閃光運作,合先敘明。(111.1.25南市交交管字第1110162252號函會 勘紀錄在案) 二、 另查該路口南側支線道路係銜接鹽水溪河床便道,為永康區車流往來新市區要道之一,惟目前鹽水溪為防汛期間,河床便道暫時封閉車輛無法通行,該道路車流相對減少,為有效評估該車流是否符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增設三色號誌規定,本府 交通局將於鹽水溪汛期結束後,10月份河床便道開放通行時,重新調查路口車流量及車禍事故件數,再行評估設置三色號誌之可行性。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