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7次 臨時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0/12/30 
來文字號
府經能字第1091576939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連署人
 
案由
有關經濟部能源局核定本府「110年度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認定與查核作業」經費新臺幣800萬元整案,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1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能源局109年12月9日能技字第10900678510號函及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規定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相關說明:

本案總經費新臺幣800萬元整,全額由經濟部能源局補助,因未及納入110年度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

四、本案業經本府109年12月23日第470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1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提案附件
市提附件.pdf
 
一讀日期
2021/01/05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1/01/19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1/01/26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1/02/02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100000903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