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109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陳秋萍 
案由
建議市府將里長文康活動經費調整為每人3,500元計算,以維持文康活動品質及效益。 
說明
  1. 目前臺南市各區公所編列里長文康活動經費為每人3,000元計算。
  2. 惟臺南市政府民政局編列臺南區域發展及行銷跨區實地研習活動自114年度鄰長已調整為每個參加人員3,500元計算。
  3. 為維持文康活動品質及效益,建請市府將里長文康活動經費調整為每人3,500元計算。                           備註:臺南區域發展及行銷跨區實地研習活動112年度鄰長每人3,000元計、113年度鄰長每人3,200元計、114年度鄰長每人3,500元計。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5/06/26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5/07/02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5/07/09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40005997號 
執行情形
收文字號:114年7月15日1140006430號 本府就「建議市府將里長文康活動經費調整為每人3,500元計算,以維持文康活動品質及效益」案,敬答覆如下: 本府民政局已於114年6月18日以南市民區字第1140790737號函知各區公所有關辦理「里長文康暨訓練活動」原編列每人每年新臺幣(下同)3,000元,自明(115)年起調整為每人每年3,500元辦理。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