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淑惠 
連署人
趙昆原、沈家鳳、蔡育輝、周奕齊、李宗翰、鄭佳欣、李鎮國 
案由
建請市府編列預算製作「公務停車證」發放予里長,以利里長洽公辦理相關區里業務事宜,避免里長因車輛停放問題造成困擾,延誤公務洽辦時機。 
說明

一、本市在合併之後,面積幅員廣大,加上區里整併之後,里長服務範圍更加擴大。

二、為便利里長駕車前往區里內辦理相關業務時,避免因停車問題衍生出額外的費用支出,造成里長的負擔。

三、建請市府比照本市議員,編列預算製作「公務停車證」發放予里長,以利里長洽公辦理相關區里業務事宜。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3/1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19/04/24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04/3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05/03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080003610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8年5月13日府交停管字第1080550212號函復: 一、 基於使用者付費精神,本府自100年12月19日起以身作則取消所有府內公務車免費停車證;為因應前揭政策,本府交通局配套提供公務車停車費月結方案,便利各局處按月繳交停車費。另本市路邊停車場因執行勤務免收停車費專案核准車輛,僅限本市籍中央民意代表、市議員及媒體記者,且有額度及實際職務條件等限制。 二、 另查目前六都僅台中市及高雄市核發里長公務車免費停車證,本市行政區共計649處里辦公處,主要以地域性服務里民需求,且目前路邊停車收費區域東區、南區、北區、中西區、安平區、永康區、新化區等 7區(轄內計 207里),亦非全數區域路段均納入停車收費。故不宜一體適用,本府交通局及民政局將再審慎評估可行性。

本市幅員廣大,所轄行政區共計649處里辦公處,目前路邊停車收費區域為東區、南區、北區、中西區、安平區、永康區、新化區,轄內計207處里辦公處,考量縣市合併後本市路邊停車收費區域規劃持續擴大,里長服務範圍亦隨區里整併增加,且區里服務及跨區洽公尚屬短時間車輛停放,較無長期占用情形及影響路邊停車週轉率與民眾停放權益之虞,惟為避免民間質疑車輛非屬公務使用衍生管理困擾及市民使用者付費公允問題,本案擬評估開放里長洽公時段免費之可行性,刻正研擬方案辦理中。

市府108年11月21日府交停管字第1081335420號函復如下: 一、 本府 已 訂 定 里長 洽公 停車 證 核發 原則 各區 里長 得 於 本 市 公有路邊停車場 洽公 停車, 每次停放前 2 小時免費,第 3 小時起依本市 公 有 路邊 停車場 費率收費, 停車路段及格位變換者按次重新計算 。 二、 刻 正 辦理 各 區里長 申 請 資料 彙整 及 停管 系統 程 式修改 作 業 預計 109 年 1 月 1 日 起 正式 實施。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