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238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朱正軒 
連署人
林志展、陳秋宏、周嘉韋、蔡蘇秋金、林依婷、邱昭勝、沈家鳳、謝舒凡、蔡筱薇 
案由
提供誘因鼓勵企業社會責任認養公園綠地,建請工務局主政結合有關局處,優化本市公園認養辦法。 
說明
  1. 永康寸土寸金,新闢公園不容易,但公園遊具規劃及環境養護同樣不容易,不僅消耗大量公務預算,甚至無法發揮預期效果,時而引發民怨。
  2. 政府資源有限,民力無窮。政府提供誘因鼓勵企業長年認養公園,包含以企業命名、可見企業品牌識別等,也包含都發局及地政局的容積及稅務等政策工具,公私協力打造更好的綠地空間。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06/30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07/0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07/10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120005973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提供誘因鼓勵企業責任認養公園綠地,建請工務局主政結合有關局處,優化本市公園認養辦法」案,敬答覆如下: 為響應本市公園認養盛舉,讓更多市民協助公園品質維護,提高民間資源參與市容維護之意願,本府訂有「臺南市公園綠地認養辦法」供有意認養本市公園之單位據以申請,合先敘明。 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為使市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經管之市有財產、主辦業務、活動或受贈財產之冠名作業有所依循,以開拓市庫收入,健全財政,前經109年3月16日府財產字第1090342697A號令,訂定「臺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冠名作業要點」,明定辦理方式、授權期間、冠名權權利金收取方式及相關禁止及獎勵等規定。為彌補本市公園認養率之不足,並鼓勵民間資源挹注市政,本府工務局將依「臺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冠名作業要點」規定,兼顧市民觀感及市府財政收入,協助民間申請冠名所經管之市有財產。倘民間有申請冠名之需求,將積極媒合並協助辦理,以提升市庫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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