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1/03/31 
來文字號
府社秘字第1100423640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教育局 
連署人
 
案由
衛生福利部核定本市「前瞻基礎建設-公共服務據點整備-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有關公有社區活動中心耐震評估及整建計畫」第三期(110-111年)補助經費申請案,後甲南聖、力行、幸福社區活動中心耐震補強總經費計新臺幣2,202萬3,000元整(中央補助款547萬3,000元,市配合款1,655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110年度經費164萬1,000元(中央全額補助),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1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0年3月10日衛部救字第1101360502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規定辦理。

三、本案相關說明:

本案總經費計新臺幣2,202萬3,000元整(中央補助款547萬3,000元,市配合款1,655萬元),執行期間自110年起至111年止,其中市配合款1,107萬3,000元已由110年度總預算調整支應,餘1,095萬元(110年度164萬1,000元、111年度930萬9,000元),分2年採分年編列預算辦理,因未及納入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先行同意110年度墊付164萬1,000元,俟111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四、本案業經本府110年3月30日第484次市政會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辦理先行墊付,俟111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2021/04/16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1/04/22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1/08/03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1/08/06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100005688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