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16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2/05/17 
來文字號
府文秘字第1010400842 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 
連署人
 
案由
財政部核定本市101年「101年度公益彩券回饋金辦理公益形象建立計畫-藝文之美‧公益之愛」計畫,核定補助經費新台幣100萬元乙案(中央補助100萬),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1年度追加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財政部100年9月19日台財庫字10000367250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相關說明:

本案經費中央補助款為新台幣100萬元整。

四、本案業經本府101年5月10日第65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1年度追加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2/05/28 
大會決議
本會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2/05/31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10010514號 
執行情形
臺南市立新營文化中心執行情形: 本計畫已完成辦理音樂類活動墨西哥之音-Los sonidos de M?xico、洪一峰紀念音樂會共2場,戲劇體驗講座表演送公益‧彩券分享愛-玩劇總動員2場,以及暑期青少年夏令營4梯次;現行辦理中之活動則有何文杞鄉土畫展與何慧光攝影展2場展覽。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