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67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Kumu Hacyo谷暮.哈就 
連署人
呂維胤邱莉莉蔡筱薇 
案由
建請協助臺南市原住民優秀體育人才之培訓照顧經費以及未來退役後之教練職缺之保障。 
說明

鑒於臺南市原住民優秀子弟方莞靈榮獲東奧49公斤級舉重第四名之佳績,以及幾位具有國手身分之原住民體育優秀人才,分別在跆拳及鐵餅等項目都代表臺南市獲取好成績,期望能夠協助其平時的培訓照顧,並保障其未來教練職,將好人才留在臺南。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1/04/16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1/08/10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1/08/19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1/08/31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100006754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10年10月4日府教體處競字第1101079662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建請協助臺南市原住民優秀體育人才之培訓照顧經費以及未來退 役後之教練職缺之保障」案,敬答覆如下: 一、為強化本市原住民族優秀體育人才之培育,本市配合中央政策辦理 相關培訓照顧計畫分述如下: (一) 本市自 110 年起辦理「獎勵補助中小學原住民族學生體育運動發展 經費計畫」針對具原住民身分之學生及原住民學生比率達 70%之團隊,補助教練鐘點費、選手營養費、課業輔導費、消耗性訓練器材裝備、移地訓練費及參賽旅運費等,至 110 年 9 月共補助大橋國小、 仁德國中及國立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 3 校,共 3 位優秀選手,總計補助 40 萬元。 (二) 另,本市自 101 年起推動「培育優秀原住民族學校運動人才執行計畫」針對優秀原住民潛力運動選手提供運動醫學監控、運動傷害防 護評估、心理監控與諮商、營養費補助與學制銜接輔導等五大面向輔助,至 110 年 9 月共補助東原國中及土城高中 2 校,計 2 位優秀選手,經費計 5 萬 6,400 元。 二、 本府針對優秀選手退役後就業輔導措施分述如下: (一) 依據「臺南市政府辦理績優運動選手就業輔導實施要點」,凡 10 年 內均設籍本市,且參加奧運會獲得前 8 名成績者,經取得專任運動 教練證照後,得專案簽准晉用為本市正式專任運動教練,將其專長技術回饋各基層學校;非獲得奧運前 8 名成績之優秀運動選手得於退役後,亦得透過程序轉任為本府各機關學校約聘(僱、用)人員。 (二) 本市自 110 年辦理「教育部體育署推動原住民族棒、壘球輔導計畫」, 經費主要支用於教練人事費及訓練耗材,使優秀原住民退役選手得以發揮所長,回饋基層,至 110 年 9 月本市協進國小 1 校已申請並完成教練招聘,111 年申請計畫本市已有 3 校提出申請,本府教育局(體育處)將俟體育署核定後,協助學校招聘教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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