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1次 定期會
- 類別
- 環保衛生
- 案號
- 14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蔡筱薇、沈家鳳
- 連署人
- 李宗翰、林依婷、周嘉韋
- 案由
- 建請研擬爭取托嬰中心評鑑獎金。
- 說明
- 透過評鑑作業,加強對托育機構營運實務之了解,也能提升專業照顧品質,但評鑑資料龐大,要花費許多資源與時間。
- 台南市目前卻沒有評鑑獎金,只有關於評鑑成績不佳的懲處,各縣市社會局都有提供評鑒獎金給托嬰中心,因此本席建請爭取研擬托嬰中心評鑑獎金。
(各地評鑑獎金參考:台北市、新北市、彰化特優8萬、優等6萬、甲等3萬;桃園優等2萬、甲等1萬)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3/06/21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3/07/04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3/07/06
- 發文字號
- 南議環衛字第 1120005646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研擬爭取托嬰中心評鑑獎金」案,敬答覆如下: 一、 辦理本市托嬰中心評鑑:本府於111年10月19日至112年1月13日辦理111年度本市托嬰中心實地評鑑共計96家,並於112年5月公告評鑑成績,評鑑等第及家數為優等34家、甲等10家、乙等42家、丙等4家、丁等6家。 二、 針對評鑑成績優良之本市托嬰中心提供獎勵金: (一) 為鼓勵及肯定本市托嬰中心對幼兒的用心及照顧,本府曾於108年公開表揚107年度本市評鑑成績優良之托嬰中心及提供獎勵金,核撥優等托嬰中心每家新臺幣(下同)3萬元,甲等托嬰中心每家1萬元。 (二) 有關111年度本市托嬰中心評鑑成績優良獎勵金,本府比照107年度獎勵金標準賡續辦理,優等托嬰中心每家發放3萬元,甲等托嬰中心每家發放1萬元,並預計本(112)年9月前辦理111年度本市托嬰中心評鑑成績優良表揚活動,以肯定本市托嬰中心提供托育服務之專業及增加其榮譽感,藉由本表揚活動促進托嬰中心與本府一同營造友善托育環境。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