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7次 臨時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 
連署人
 
案由
內政部核定本市「105年度臺南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市區道路)4年(104-107)計畫」經費增加新台幣2億4,580萬9,000元整乙案(中央補助款1億9,525萬8,000元;市配合款5,055萬1,000元),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5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6年度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105年5月17日台內營字第1050806684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直轄市及縣(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內政部核定105年度臺南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新增「臺南市仁德區特27號道路東段工程」及「臺南市六甲西側外環道路工程(南段)」二案。

(二)依據內政部105年度預算第一次修正函,本府應納入預算部分為新台幣5億9,206萬7,000元(中央補助款4億681萬8,000元;市配合款1億8,524萬9,000元),扣除105年度歲出預算已編列3億4,625萬8,000元(中央補助款2億1,156萬元;市配合款1億3,469萬8,000元),爰本案尚需提列2億4,580萬9,000元整(中央補助1億9,525萬8,000元;市配合款5,055萬1,000元)。

四、本案業經本府105年6月8日第252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5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6年度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6/08/01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6/08/23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6/08/31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50006088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