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動議-臨時動議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8次 臨時會 
類別
臨時動議 
案號
提案性質
臨時動議-臨時動議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連署人
 
案由
為爭取災民重建之時間效率,避免申請重建時非議會開議期間,以致延宕臺南市政府出具土地使用同意書之速度,提請預先同意楠西地震災民申請重建之市有土地使用同意書,並授權議長於114年4月25日定期會召開前市府來函時,儘速回覆本會之同意。 
說明
  1. 有關楠西地震災民申請重建時,涉及臺南市政府所有之土地需由臺南市政府出具土地使用同意書。惟依土地法第25條之規定,直轄市對於其所管公有土地,非經該管區內民意機關同意,並經行政院核准,不得處分或設定負擔或為超過十年期間之租賃。
  2. 為爭取災民重建之時間效率,避免申請重建時非議會開議期間,以致延宕臺南市政府出具土地使用同意書之速度,提請預先同意楠西地震災民申請重建之市有土地使用同意書,並授權議長於市府來函時,儘速回覆本會之同意。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臨時動議1提案單.pdf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5/03/20 
大會決議
一、修正通過。 二、本會於市府送件後將立即召開政黨黨團協商會議,利於每位議員知悉各筆土地使用內容,並於取得各黨團同意後回覆,定期會再予追認。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5/04/01 
發文字號
南議議事字第 1140001985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