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1屆 第7次 臨時會
- 類別
- 民政
- 案號
- 2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蔡育輝
- 連署人
- 林慶鎮、梁順發、蔡玉枝、王峻潭、郭秀珠、陳文科、李文俊、曾王雅雲、李退之、吳通龍、林全忠、李坤煌、張世賢
- 案由
- 建請市府社會局於民治行政中心開辦「保母人員專業訓練課程」,以協助溪北地區幼兒照顧者取得具登記保母資格,讓因證照保母難尋,無法領取補助的家庭受益。
- 說明
一、為協助家庭照顧幼兒,提供更多優質保母,行政院於日前
核定內政部報送修訂之「建購友善托育環境-保母托育管理與托育費用補助實施計畫」,放寬具有幼兒保育相關科系畢業及修畢保母專業訓練課程資格者加入社區保母系統,提供送托之幼童家長托育費用補助每月2,000元~4,000元。
二、為協助幼兒照顧者取得具登記保母資格,社會局及勞委會
職訓局每年也都會開辦多場次之「保母人員專業訓練課程」。或因師資取得、地緣便利等考量,101年度所開辦16梯次之「保母人員專業訓練」均集中於原台南市地區,造成原台南縣溪北地區幼兒照顧者之不便。
三、為協助溪北地區幼兒照顧者取得具登記保母資格,讓溪北地區因證照保母難尋,無法領取補助的家庭受益,爰建請社會局於溪北地區開辦「保母人員專業訓練課程」。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2/08/13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2/08/20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政字第 1010010921號
- 執行情形
- 依據臺南市政府中華民國101年8月29日府社兒字第1010701965號函復: 一、針對溪北地區辦理保母人員專業訓練課程,經社會局協商轄內相關大專院校,預定於本(101)年9月-12月於溪北地區─佳里區、麻豆區、柳營區及新營區等4區辦理4場次自費班訓練課程,另於大內區、玉井區、東山區、山上區、北門區及將軍區等6區辦理偏鄉保母訓練班共計6場次。 二、檢附溪北地區保母人員訓練辦理時間表1份。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