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財經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2015/09/24 
來文字號
府財產字第1040959202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 
連署人
 
案由
為辦理市民申請讓售本府經管坐落本市新營區新富段323地號等84筆非公用市有土地,擬依土地法第25條規定完成處分程序,敬請審議。 
說明

一、市有土地鄰地所有權人檢附畸零地合併使用證明書申請承購坐落本市新營區新富段323地號等25筆市有土地,擬依「臺南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51條規定辦理讓售。

二、市有土地承租人申請承購坐落本市新化區新化段王公廟小段1282-24地號等59筆市有土地,擬依「臺南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50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讓售。

三、本案業經本府104年9月23日第225次及104年5月27日第210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敬請貴會審議,同意後報請行政院核准,完成處分程序後,於4年內辦理出售。 
一讀日期
2015/08/28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一、擬處分清冊編號1至22,同意出售。 二、其餘市有土地承租人申請承購案件,請財政處儘速安排現勘後再議。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5/11/05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5/11/12 
發文字號
南議財經字第 1040007734號 
執行情形
一、議會同意本府出售處分清冊編號1至22等25筆畸零土地,本府於104年12月22日府財產字第1041161945號函送內政部,行政院於104年12月30日院授內中地字第1041308983號函核准本府處分在案,賡續辦理出售案件估價作業。 二、餘本市新化區新化段王公廟小段1282-24地號等59筆承租讓售土地,104年11月25日由議會辦理現勘,結論為: (一)原則同意讓售。 (二)有關歷史建築新化神社鳥居,建議就鳥居垂直投影線為邊界進行地籍分割,以鳥居範圍外辦理讓售。 (三)現有地上物以維持現況為原則,俟重新建築時再一併妥處。 三、本案於議會第二屆第三、四、五次臨時大會財經市提1號案繼續審查。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