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8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15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6/08/18 
來文字號
府民自字第1151245549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各區公所 
連署人
 
案由
有關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核定南區區公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115年度盈餘分配及運用」辦理「鯤鯓里公共建設、道路修繕及環境整理等6項工作計畫」,經費計新臺幣1,050萬元整(中央全額補助),因未及納入116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事宜,俟116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115年6月5日港總會字第11507406084號函暨臺南市政府115年7月30日府交綜字第1151131463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3.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核定南區區公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115年度盈餘分配及運用」經費新臺幣1,050萬元整(全額中央補助),因未及納入116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1,050萬元,俾憑辦理後續事宜,俟116年度追加減預算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5年8月18日第762次市政會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款案緊急性理由:本案將於115年底辦理工程招標案,故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6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大會決議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