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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 Ingay Tali穎艾達利、周麗津、洪玉鳳、蔡旺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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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有關打造大規模之特色公園乙案,建請臺南市政府工務局同時打造社區型特色公園,形塑地方特色遊戲場,以提供孩子優良多元的遊玩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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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建請臺南市政府工務局於北區北元公園及文元公園打造社區型之特色遊戲場,透過公民參與廣納地方及專家意見,打造符合地方需求及益智樂趣又安全的社區特色遊戲場,以真正符合地方居民期待的特色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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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案經市府110年9月10日府工園一字第1101066399號函復:
有關建議北區北元公園、文元公園打造特色遊戲場及透過公民參與廣納地方及專家意見,打造符合地方及益智樂趣又安全的社區特色遊戲場乙節,經查,北區北元公園、文元公園為1公頃以下之鄰里公園,維護管理單位為北區區公所。
次查,本市北區鄰里公園附設兒童遊戲場有36處檢驗不合格,為符合兒童遊戲場設施安全管理規範,本府工務局已核准補助北區公所提案今年度北區鄰里公園既有遊戲場改善工程,預計改善17處,其中北元公園及文元公園亦為改善範圍之一。
復查,110年7月本府工務局已與郭議長、陳議員、北區區公所及元美里侯里長會勘,是日會勘結論「經現勘,議員及里長建議文元公園規劃新設特色遊戲場,由北區區公所與其設計單位評估後提案至本府工務局,俟經費核准後辦理。」,目前北區區公所評估中。
因兒童遊戲場設施安全管理規範之備查期限為112年1月24日,現階段以符合規範為首要目標,未來新設特色遊戲場仍需視財源籌措情形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