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5次 臨時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1/08/08 
來文字號
府民自字第1000559362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連署人
 
案由
為辦理內政部營建署補助本市「住宅補貼業務推動費」等業務所需經費162萬3000元,請貴會惠予審議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並於101年度辦理預算轉正,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三點第四款暨依內政部營建署100年7月27日營署宅字第1002912873號函辦理。

二、為協助內政部營建署辦理100年度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營建署撥付「住宅補貼業務推動費」計162萬3000元予本府。

三、本府將運用100年度「住宅補貼業務推動費」辦理以下作業,提請本市議會申請墊付,並於101年度辦理預算轉正,墊付內容如下:

(1)辦理住宅補貼業務,內容為本府住宅補貼相關業務人事費、物品及一般事務費用,編列經費162萬3000元。

四、本案業已於100年8月2日本府第30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惠予審議同意辦理墊付,並於101年度辦理預算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1/08/31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1/09/06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00011228號 
執行情形
本案業已編列101年度預算辦理轉正。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