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環保衛生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4/03/29 
來文字號
府環清字第1130463744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連署人
 
案由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核定本市「113年度臺南市推動垃圾定時定點(專區)收運試辦計畫」經費新臺幣52萬元整(中央補助計43萬7,000元,市配合款計8萬3,000元),為爭取時效,惠請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環境部環境管理署113年2月29日環管衛字第1137105778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3. 本案相關說明:本案總經費新臺幣52萬元整(中央補助計43萬7,000元,市配合款計8萬3,000元),因未及納入本府113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3年3月26日第639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款案緊急性理由:垃圾定時定點(專區)收運計畫為紓解垃圾車超載,可改善夜間垃圾收運爆量情形,避免影響市民垃圾收運的權益,且定時定點收運計畫已刻正執行中,故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一讀日期
2024/04/19 
一讀審議結果
交付聯席審查。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05/13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05/29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06/03 
發文字號
南議環衛字第 1130003831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