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9/04/11 
來文字號
府工新二字第1080370029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連署人
 
案由
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補助「新市區區道144線潭永橋改建-橋梁主體工程」案,工程改建總經費2,184萬元(中央補助款1,700萬元,地方款484萬元),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108年3月22日水六工字第10801028920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本案款項係為辦理「新市區區道144線潭永橋改建-橋梁主體工程」案,工程經費需求計新台幣2,184萬元(中央補助款1,700萬元,地方款484萬元),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四、本案業經108年4月10日第383次市政會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3/1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19/05/27 
審查意見
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05/29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06/06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80005325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