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1次 定期會
- 類別
- 工務
- 案號
- 7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19/04/11
- 來文字號
- 府工新二字第1080370029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 連署人
- 案由
- 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補助「新市區區道144線潭永橋改建-橋梁主體工程」案,工程改建總經費2,184萬元(中央補助款1,700萬元,地方款484萬元),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108年3月22日水六工字第10801028920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本案款項係為辦理「新市區區道144線潭永橋改建-橋梁主體工程」案,工程經費需求計新台幣2,184萬元(中央補助款1,700萬元,地方款484萬元),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四、本案業經108年4月10日第383次市政會議通過。
- 辦法
-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9/03/13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19/05/27
- 審查意見
- 同意墊付。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9/05/29
- 大會決議
- 照聯席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9/06/06
- 發文字號
- 南議工務字第 1080005325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