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57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冠維 
連署人
方一峰、郭信良、盧崑福、杜素吟、周奕齊、曾之婕、陳怡珍、尤榮智、陳昆和、周麗津 
案由
請市府工務局辦理本市地號鹽水區鹽水段第1612、1612-1、1612-4及1612-5之既成道路土地徵收。 
說明
  1. 都市計畫實施後,私人擁有之土地被迫劃成道路用地,於多次向市府反映後,仍遲不辦理土地徵收,且無任何補償,讓市民土地免費供公眾使用,無法行使所有權,造成不公平情形。
  2. 請市府規劃辦理如案由及附件所示地號之徵收,使市民長年供公眾使用之私人土地,能獲得補償,以符合公平正義。
 
辦法
如案由。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10/18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10/2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11/04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130009516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請市府工務局辦理本市地號鹽水區鹽水段第1612、1612-1、1612-4及1612-5之既成道路土地徵收。」案,敬答覆如下: 有關鹽水區鹽水段第1612、1612-1、1612-4及1612-5地號土地係位鹽水都市計畫3-18M計畫道路,現有道路涉及私地部份本市數量眾多所需經費龐大,需通盤檢討後本府工務局再視市政建設期程及財政狀況研議辦理。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