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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單位/人
- 施余興望 Tjakumay Tag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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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建請市府選擇優良業者組成愛心計程車隊,導入電子票證收費系統,結合本市社福卡刷卡支付車資,並建置智慧型叫車轉接系統,協助民眾轉接至本市各愛心計程車隊之派遣中心叫車,以提供本市年長者、行動不便者之交通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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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市府選擇優良業者組成愛心計程車隊,導入電子票證收費系統,結合本市社福卡刷卡支付車資,並建置智慧型叫車轉接系統,協助民眾轉接至本市各愛心計程車隊之派遣中心叫車,以提供本市年長者、行動不便者之交通服務」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市社福卡分為敬老卡、敬老原民卡、愛心卡及愛心陪伴卡,其使用範圍及優惠如下:
(一)搭乘本市公車(含小黃公車):持敬老卡、敬老原民卡及愛心卡不限次數免費搭乘,愛心陪伴卡緊隨愛心卡刷卡享半價優惠。
(二)搭乘外縣市公車、捷運(含輕軌)及臺鐵,享半價優惠,惟愛心陪伴卡需緊隨愛心卡刷卡。
二、有關建議以電子票證收費結合社福卡支付愛心計程車車資,則需將現行制度變更為點數制辦理:
(一)倘比照高雄市福利制度(不限次數免費搭公車及每年1,200點福利點數,1點=1元),經預估每年乘車經費至少約2億5,569萬9,600元整,另還需社福卡片重設系統、公車驗票機系統修改等費用。
(二)倘比照其他縣市為每月500點(一年6,000點,1點=1元)社福點數,經預估每年乘車經費至少9億7,684萬8,000元整,同樣也需社福卡片重設系統、公車驗票機系統修改等費用。
三、至於建議選擇優良業者組成愛心計程車隊,導入電子票證收費系統,倘確社福卡改為點數制,將與交通局研議可行方式。
四、本府將先維持現有制度並持續評估整體財政狀況,與本市交通局研議調整補助空間及執行情形,也將循序漸進,將有限資源來建構更全面的福利佈建,期能提供長者及身障者多元且最適性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