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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建請市府輔導實驗中學成立,讓實驗中小學學制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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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有鑒於學生從實驗小學畢業後未有相應的升學管道,然目前僅有轉型成實驗小學之案例,中學部分尚欠缺,建議教育局輔導實驗中學成立,確保學生有完整學制可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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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府就「輔導實驗中學成立,讓實驗中小學學制完整」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市國中階段實驗教育目前雖未有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但仍有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團體及機構可供選擇。
(一)本市4所團體有:南區可能非學校實驗教育臺南實驗教育團體、新營區亮點實驗教育團體、新化區迦南地伊甸家園實驗教育團體、北區快樂書院實驗教育團體(2團)。
(二)本市4所機構有:安南區臺南市上華蒙特梭利實驗教育機構、安南區臺南市中信國際實驗教育機構、南區臺南市哈佛蒙特梭利實驗教育機構、北區臺南市鴻仁國際漢學書院實驗教育機構。
二、依據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規定及本局評估,實驗教育學校須符合下列要件:
(一)學生總人數:辦理國中教育階段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學生總人數不得超過240人。
(二)須同時顧及學生學習權及家長教育選擇權:國中教育係保障國民義務教育,為考量不想就讀實驗學校家長及學生的選擇權,單一行政區內有2所以上國中,方列入優先擇定轉型為實驗教育國中之考量。
(三)就學距離:實驗國中與實驗小學之地理位置不宜相距過遠。
(四)凝聚共識:仍需學校教師形成共識,自發性的提出實驗教育特定理念,以建構實驗課程進行教學。
三、有關白河區仙草實驗小學欲轉型成公辦民營實驗中小學一案,將由本府教育局錄案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