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66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李宗翰、黄肇輝、周嘉韋 
連署人
沈震東、陳秋宏、蔡筱薇 
案由
建請市府輔導實驗中學成立,讓實驗中小學學制完整。 
說明
有鑒於學生從實驗小學畢業後未有相應的升學管道,然目前僅有轉型成實驗小學之案例,中學部分尚欠缺,建議教育局輔導實驗中學成立,確保學生有完整學制可升學。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06/26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07/0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07/07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20005810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輔導實驗中學成立,讓實驗中小學學制完整」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市國中階段實驗教育目前雖未有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但仍有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團體及機構可供選擇。 (一)本市4所團體有:南區可能非學校實驗教育臺南實驗教育團體、新營區亮點實驗教育團體、新化區迦南地伊甸家園實驗教育團體、北區快樂書院實驗教育團體(2團)。 (二)本市4所機構有:安南區臺南市上華蒙特梭利實驗教育機構、安南區臺南市中信國際實驗教育機構、南區臺南市哈佛蒙特梭利實驗教育機構、北區臺南市鴻仁國際漢學書院實驗教育機構。 二、依據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規定及本局評估,實驗教育學校須符合下列要件: (一)學生總人數:辦理國中教育階段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學生總人數不得超過240人。 (二)須同時顧及學生學習權及家長教育選擇權:國中教育係保障國民義務教育,為考量不想就讀實驗學校家長及學生的選擇權,單一行政區內有2所以上國中,方列入優先擇定轉型為實驗教育國中之考量。 (三)就學距離:實驗國中與實驗小學之地理位置不宜相距過遠。 (四)凝聚共識:仍需學校教師形成共識,自發性的提出實驗教育特定理念,以建構實驗課程進行教學。 三、有關白河區仙草實驗小學欲轉型成公辦民營實驗中小學一案,將由本府教育局錄案評估。 
回覆附件